漳州市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
【核心提示】
日前,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召开,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
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
讲话和对福建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
会部署,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打造对台合作先行区。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
并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印发。
《实施意见》既“着眼大局大势”,又“注重落细落实”,着
力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上走在前、做在先、多贡献。
【努力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
以“通”促融,提升经贸合作畅通,基础设施联通,能源资
源互通,行业标准共通。
1.推进漳台园区、商协会深度融合
完善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古雷台湾石化产业基地、漳
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南靖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基础设
施和公共服务平台配套,加强与台湾专业园区合作,推进漳台优
势互补互利互惠,深化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漳台行业商协会对接合作,推进石化、机械、电子信息、
农业、新材料制造、绿色食品、富硒食品与生物技术等合作。
2.推进台商投资便利化
完善台胞台商服务中心和台胞台商服务窗口建设,实行“绿
色通道”办理制,提供更为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新设立台企按大陆企业同等待遇进行申请注册,对重大龙头
类、示范类台资项目列入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协调服务,及时跟踪
协调解决项目建设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台资企业与其他类型企业实行无差别对待和受理,对漳州自行
出台的优惠政策,除文件明确规定之外,台资企业均可参照执行;
加大台企出口备案、对外注册指导帮扶力度,促进新台企落
地投产。
3.加强对台行业标准对接
支持台资企业在漳设立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先行开
展与台湾在农渔业、冷链物流方面的行业标准认证、采认。
4.支持台资企业创新发展
鼓励台企科创板上市,同等奖补台企股份制改造;
鼓励台湾大企业、大集团、著名高校科研所来漳共建或自建
研发机构,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
省、市级各类平台建设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扶持;
鼓励在漳台资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获得国家、
省、市级认定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奖励;
支持建设台商投资区海峡两岸(漳州)设计创意中心,举办好
海峡两岸(漳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
5.深化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
对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支持台资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挂牌,将台企资本项目便利化试点政策扩展至全市台资企业;
支持台资来漳设立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公司,支持我市金融
机构利用台湾银行信用体系,通过“外保内贷”为台企提供融资
服务;
增强现代服务业合作。推动漳台生技和医疗健康养老产业合
作,在漳投资的台企用电、用水、用气按大陆同类企业标准执行,
享受同等税收优惠政策。
6.对台农业合作持续走前头
建设百个漳台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创设南靖县海峡两岸
兰花融合发展产业园,加快漳浦台创园闽台兰花产业园、海峡花
卉集散中心、农机产业园、漳浦海峡花卉特色小镇等重点项目建
设,完善对台农业合作平台;
设立漳台农业融合发展台商联络组,支持台湾同胞取得的集
体统一经营林地办理不动产登记,允许凭证融资开展抵押贷款,
发展壮大对台农业企业。
7.提升对台贸易合作水平
组建漳州市台湾船舶停泊出入境服务中心,出台涉台船舶通
关便利化措施;
制订《漳州市台湾船舶维修点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方便
台轮维修;
建设台湾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和东山关区对台直邮——跨境
电商中转站,加快发展对台海运快件业务;
鼓励沿海地区开设台湾商品超市,加快推动台商投资区保税
物流中心(B 型)运营;
支持漳州与金门两地企业开展双向合作,扩大金门特色产品
在大陆销售。
8.推进基础设施联通
加快建设东山城垵作业区码头,完善漳州开发区码头、古雷
石化专业码头设施,推进东山外贸内支线开通和对台客货运直航。
【努力为台胞台企提供同等待遇】
以“惠”促融,全面落实国家“31 条惠台措施”、我省 “66
条实施意见”和我市“58 条实施意见”。
9.完善台胞在漳居住生活服务
加大台湾居民居住证办理力度。在全市所有公安派出所户籍
窗口、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设置台湾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快速简便办理台胞换领驾驶证;
许可台胞因经贸活动、居民往来或经大陆主管部门批准参加
有组织的旅游、比赛以及其他交往活动等需要,申领机动车临时
入漳牌证。
10.为台湾青年来漳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为台胞提供更多的工作和实习岗位;
大力支持台湾高校毕业生申报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市级
资助项目;
发挥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漳州)、漳州台湾青年创业
基地的作用,力争将其建成海峡两岸青年学生就业创业中心;
支持在漳台湾青年社工创业项目纳入漳州市青年创新创业
大赛参赛范围,并帮助项目宣传推广、落地运用。
11.打造宜居宜业生活环境
台湾同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享受所在地居民购房同等待遇,
积极为台湾同胞在漳居住生活提供住房保障政策扶持;
放开台湾同胞购房按揭限定,凭台湾居民证享受所在地居民
购房同等待遇,享受购买商品房银行按揭相关待遇;
放宽对台湾同胞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限制,努力为台
湾同胞申请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创造条件
提供更加符合台胞需求的社会保障;
在全市探索实行在漳台胞职工参照大陆在职工作人员享有
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等同等政策的待遇。
12.服务保障台胞就医就学
在全市医疗机构设立台商台胞就医服务电话,提供紧急就医
服务;
满足台湾同胞回台报销医疗费用需求,为台湾同胞提供符合
要求的医疗文书;
完善《漳州市台商台胞就医指南》,为来漳投资、居住、探
亲及商务、旅游、学术活动的台商台胞提供就医服务;
台胞子女在漳接受学前教育,与当地户籍居民子女享受同等
待遇;就读义务教育,实行居住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就近统
筹安排就学;
受理实际居住在市直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就读市直小学的
空余学位申请;
普通高中采取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录取应届台
湾同胞子女考生;
在市属高校就读的台生,按每人 50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入
学助学金;
支持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漳州科技职业
学院等市属高校与台湾高校开展“1+2”“2+1”等模式合作;
在漳就读的台湾学生与漳州学生同等申报各类奖学金、
助学金。
13.扩大招聘台湾教师来漳执教
面向台胞,招收更多的电子、机械、石化、金融、旅游、医
疗、教育、文创、数字经济、现代农业、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发
展领域紧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
鼓励在台湾地区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台湾教师来漳从事基础
教育阶段教学;
安排专门周转编制用于引进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台湾教师,
与我市教师享受同等薪酬待遇;
支持来漳从教台湾优秀教师担任学术带头人或学校行政职
务,参与学校管理工作。
14.鼓励台湾医护人员和机构来漳执业兴业
制订公立医院招聘台湾医护人员工资总额计算办法,面向台
湾同胞扩大招聘医师;加大补助力度,吸引台湾卫技人员受聘我
市急需紧缺医疗学科;
支持在大陆高校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就读一年后的台湾
学生,按规定申请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
开辟绿色通道,开展“容缺受理”服务,鼓励取得大陆医师
资格证书的台湾同胞,按照相关规定在大陆申请执业注册,期满
后可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鼓励台资来漳举办儿科、产科、精神科及医养结合等医疗机
构。
15.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深化涉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专业司法机制,
维护台胞在大陆就业、生活、投资的合法权益;
继续探索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合法权益的新路子;
设立台胞权益法官工作室、司法服务联络点,靠前提供司法
服务;
推广台胞法官助理制度,探索设立台胞调解员工作室,提升“三
员联动”涉台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实际效应;
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涉台巡回检察工作,深化台商检察
联络员机制,支持鼓励台湾同胞有序参与检察工作;
建立台籍人员社区矫正协作制度,选聘台商担任涉台社区矫
正监督员。
16.支持台胞参与乡村振兴建设
支持鼓励台湾建筑师团队参与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
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等乡村建设项目;
对于我市获得省级财政 50 万元补助的村庄规划设计咨询
“陪护式”服务项目,市级财政给予配套补助。
17.支持台湾社工来漳参与基层社会事务
对有潜力的在漳台湾青年社工创业项目在市场准入、融资、
创业培训和指导、劳动保障等方面进行协调服务,不定期组织社
工专家对项目进行指导;
在制定漳州市重点青少年群体社会工作项目实施方案时,开
辟在漳台湾青年社工机构申报窗口;
吸纳台湾青年社工参与团属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
【加大文化交流力度,增进台湾同胞对民族、对国家的认知和感情】
以“情”促融,推动漳台文化交流、基层合作和人员往来向
深度广度发展。
18.加强对台文化旅游产业合作
以文化旅游为载体,务实推动漳州(东山)与金门、澎湖融合
发展;
推动“海峡两岸旅博会”“海峡两岸文博会”“海峡(漳州)
茶会”“海峡两岸农博会·花博会”成为两岸文化旅游创意产业
合作主要平台,继续参与办好海峡论坛、海峡两岸美业论坛等交
流活动,建设漳州、金门文化旅游驿站,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成为
漳台交流合作重要实体依托,加强与台湾业界文化旅游交流合作。
19.扩大基层人员往来
鼓励寻根谒祖、族谱对接、朝圣祭祀等活动,促进支持大陆
新娘、姓氏家族等群体交流,共同传承闽南文化、祖地文化和关
帝文化、开漳圣王文化、保生大帝文化、三平祖师文化;
鼓励漳台相应社团参与两岸交流,加强漳台同名村镇交流;
积极开展两岸社会文化交流活动,通过两岸行业商协会交流
与合作,为台湾同胞来漳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搭建平台;
举办海峡两岸(漳州)乡村产业发展研讨会,扩大漳台基层村
里长交流。
20.加强漳台青年文化交流
办好“漳腔诵读·众望芗音”海峡两岸(漳州)青少年芗腔诵
读两岸民间传统故事、海峡两岸(漳州)青年交流周、漳台青少年
非遗研习营等活动;
鼓励台湾学生、台湾社会青年、在大陆工作生活的台湾青年
组织实施学习交流、研学旅行、社团结对、体验对接等专项计划;
支持各地广泛开展夏令营、研习营活动;
组团互访开展体育比赛,增进体育交流。
21.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入岛
积极实施“福建文化宝岛行”,推动“非遗入岛展演”,加强
民间信俗文化交流,推动传统文化入岛进校园、走社区;
办好“海峡两岸南词交流展演”,推动漳台南词的传承和发
展,密切漳台南词十全腔爱好者的往来;
组织锦歌、歌仔戏等地方戏曲和华安高山族舞蹈拉手舞入岛
巡展巡演,开展漳州瓷器(平和青花瓷)、烧制技艺漳州剪瓷雕等
非遗特色工艺赴台交流;
面向台胞开展漳州市非遗传承人评选活动,促进非遗项目在
台湾的传承与发展;
支持短视频纪录片《两岸民艺》五十集拍摄制作,采访记录
海峡两岸具有代表性的民间艺人,展示中国特别是闽台独具特色
的民间工艺和匠人生活;
推动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涉台宗祠、祖居、祖墓修缮保护,
留住台胞“乡愁”。
22.拓展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
开展“校校企”合作,联合举办职业院校、共建二级学院、
成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联合设立专业;
鼓励台资企业与市属高校联合开展“订单培养”“现代学徒
制”“二元制”等产教融合模式的人才培养工作;
办好台商发展研究中心、“两岸一家亲”研究院,强化与台
湾院校教育合作。
咨询部门:市委台办:0596-2052789
文章来源:漳州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