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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现代农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

漳州市现代农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节选 三、政策支持 (一)加快装备升级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每亩 落实各级资金不低于 1600 元。对于立项条件好,集中连片 500 亩以上的示范项目,…

漳州市现代农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节选

三、政策支持
(一)加快装备升级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每亩
落实各级资金不低于 1600 元。对于立项条件好,集中连片 500
亩以上的示范项目,可申请省级财政每亩再增加补助 1000 元。
实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省级补助项目,每个水稻工
厂化机插育秧示范点补助不超过 60 万元。落实中央、省农机购
置补贴,新购置农机具原则上给予不超过上年市场均价 30%的补
助,粮食生产关键环节机具、主要特色优势农业机具分别给予不
超过 15%、10%的省级累加补贴。推动设施渔业升级,对列为省
级全塑胶养殖渔排、筏式吊养浮球、深水抗风浪网箱项目,按有
关标准落实省级财政补助。推进渔港建设,列入《福建省渔港布
局与建设规划(2020-2025 年)》的新建、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渔
港项目,可申请省级财政按核定总投资的 60-78%给予补助。市
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特色现代农业设施化工厂化改造、
装备信息化升级和物联网建设等。(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财政局等)
(二)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漳浦、平和、华安等三个林
业专业园区建设,进入林业园区的企业享受农副产品加工用电政
策。列为省级渔业结构调整专项水产品加工生产线的项目,可申
请省级财政按不超过新增投资的 1/3 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
超过 200 万元。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对年网络销售额 500 万元及
以上的企业,按交易额 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30 万元。对本
市电商渠道年发出农产品快件达到 20 万件、40 万件、80 万件以
上的邮政快递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奖励。
对在市邮政管理局备案的本市新建村邮站,每个站点给予一次性
补助 5000 元。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对 2020 年新评定的省级三星
级乡村旅游村、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
元、15 万元;对 2020 年新评定的省级四星级及以上乡村旅游村、
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分別给予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20 万元。列
为省级渔业结构调整专项的休闲渔业项目,可申请省级财政按不
超过新增投资的 1/3 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 50 万元。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商务局、文
旅局、邮政管理局、财政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等)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推进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
建设,示范区核心区每亩落实省级补助 400 元、非核心区每亩
200 元,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项目实施区域每亩 100 元。推进开
展受污染耕地集中安全利用试点建设,项目建设区每亩落实省级
补助 400 元。实施农业绿色高效创建项目,每个创建县落实省级
补助 2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
局、生态环境局等)
(四)提升农业品质品牌。加快农业品牌建设,获评福建名
牌农产品认定的企业,可申请省级财政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新
认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每个产品给予 1 万元
奖励,新认证“三品一标”数量居全省前三名县(市、区)分别
奖励 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对新认定的农产品地理标志、
新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每件给予一次
性奖励 10 万元。对新制定的地理标志团体标准,每件给予 1 万
元奖励。列为省级渔业结构调整专项的品牌渔业建设项目,可申
请省级财政按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的 1/3 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
助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
市场监管局等)
(五)深化对台对外合作。持续推进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建
设,每年落实省级财政补助 600 万元,扶持园区内台企、台农实
施贷款贴息、电价优惠、土地流转优先续租等。加快闽台农业融
合发展(农机)(兰花)产业园建设,每个园区每年落实省级补
助 500 万元,并同等享受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扶持政策。加快
闽台农业推广示范县建设,每县落实省级补助 30 万元。实施农
产品出口企业注册登记“即审即批”改革,对符合“即审即批”的
申请材料仅进行书面审查,不再实施现场核查。(责任单位:市农
业农村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漳州海关、东山海关、古雷海关、
国网漳州供电公司等)
(六)扶持现代种业发展。支持花卉种业发展,对获得国家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选育单位,每个草本花卉品种奖励 10 万元、
每个木本花卉品种奖励 20 万元,市财政每年安排 300 万元,支
持水仙花原产地保护规划区内商品球按标准栽培。落实生猪保供
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地方品种原种场可申
请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 200 万元、100 万元,能繁母猪保险
额提升至 1500 元。扶持水产种业基地建设,对列为省级水产种
业基地建设项目,达到省级原良种场建设规模的,省级财政给予
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达到市级良种场建设规
模的,省级财政给予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责
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财政局等)
咨询部门:市工信局(0596-2023483)

                                                                   文章来源:漳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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