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双园政策汇编 / 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条措施

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条措施

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条措施 一、努力培育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龙头骨干企业及重 点招商培育企业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制度,鼓励各类市场 主体的建筑业企业按规定申请入库。名录库管理办…

漳州市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六条措施

一、努力培育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建立龙头骨干企业及重
点招商培育企业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制度,鼓励各类市场
主体的建筑业企业按规定申请入库。名录库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
措施由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市住建局应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培育,实行动态管理和信用监
管,不断提高入库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信用等级。

二、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工程创优、增产增效。加强
对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晋级帮扶指导,支持本市建筑业企业创建
优质工程,鼓励本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省、市域外承揽任
务。鼓励和支持本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参与本市重大投资类、大型
基础设施、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的投资、建设。给予信用好、实力
强、资质晋级、获得优质工程、产值贡献突出的企业分别在核准
邀标项目、减免各类保证金,以及评先评优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和
资金奖励(详见附件)。采用“评定分离”的办法招标的建设项
目,招标人可在定标候选人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在漳产值贡
献突出的企业为中标人。对产值贡献、抢险救灾等表现突出的企
业,市政府、市住建局分级视情给予通报表扬。

三、改善营商环境,扶持建筑业企业落地生根。建筑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同等享受现行工业企业奖励政策。支持建筑业企业
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工程项目等作为抵押进行贷款。 各行
业主管部门应加大招商力度,对建筑业企业注册地迁入漳州或资
质分立至漳州的,按“一企一策”进行帮扶,落实资金 奖励(详
见附件)和入库政策,给予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
在住房保障、子女教育、资金补助等方面相关待遇,具体办法由
市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符合漳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
准的,按照我市相关政策给予支持;投资项目业主将工程依法发
包给我市施工企业的或者以我市施工企业为牵头人且为纳税主
体的联合体的、或者以投资项目引进建筑业企业注册地迁入我市
的,给予投资项目业主相应奖励(详见附件)。房地产项目业主
依法发包项目给本市建筑业企业或市外总承包企业在漳项目的
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本市建筑业企业的,将可根据企业的信用程
度,放宽预售资金监管比例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比例等方面的政
策支持,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住建局会同市人社局、财政局另行制
定。注册地在漳的国有企业全资子公司承接国有企业母公司项目,
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依法实施。国有投资项目业主不得拒收建
筑服务预收款票据。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不得另行设置市域
内建筑业企业跨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承接业务
开办分支机构等准入条件和排斥、限制条件。

四、推动建造方式创新,做强做大建筑产业基地。规划建设
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打造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
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鼓 励央企、
大型国企等带资质入园投资建设。对于新出让的经营性建设用地,
装配式建筑面积要达到可建总建筑面积 25%以上,具体由自然资
源部门与住建部门协商确定。装配式建筑施工招标时,可以将投
标人的自有或绝对控股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自有预制构件安
装队伍、基地等级(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或省住建厅公布)等作
为评审要素。装配率 60%及以上的装配式建筑,可认定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广情况纳入各地绩效考评内容。

五、支持企业总部和基地建设。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
建筑业企业总部办公、科研培训基地和建筑产业园区建设用地。
高等级资质施工企业在注册地工业园区建设基地的,可参照工业
企业供地。建筑业企业购买或租用办公场所,给予相应的补助。
对新引进的企业高管人员,其住房保障、资金补助等方面的奖励
在本文第三条的基础上提高相应标准。具体由市住建局会同市自
然资源、财政等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注册地在漳的具备一级及以
上总承包资质的全资国有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代建名录库。

六、不断推进建筑业科技进步。支持和指导本市龙头企业开
展全过程电子数据化建设管理,推进 BIM 技术的应用;鼓励建筑
业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对于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
心,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详见附件),资助程序由市住建
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鼓励和支持建设单位对建筑业企业因
技术创新而节约投资或提高效益的,给予相应的物 质奖励。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 5 年。执行过程中如遇上
级有关政策重大调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咨询部门:市住建局(0596-2944277)

 文章来源:漳州商务局

免责声明:本网站提供的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的目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提供给访问者参考,信息内的观点与本网无关,网站也不对其内容的准确性负责,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vip.zhongfeiwang.com/20221130/1528.html

中菲网作者

中菲两国双园项目菲律宾驻漳州办事处网站管理员,邮箱号:zhongfeitong@foxmail.com / vip@zhongfeiwang.com
上一篇
下一篇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86-18759532067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vip@zhongfeiwang.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休息 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发展广场二层 vip@zhongfeiwang.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