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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漳州市乡村人才振兴八条措施

加强漳州市乡村人才振兴八条措施 一、选聘乡镇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公开招募一批漳州 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乡镇担任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 员,聘用服务年限 3 年,协助做好乡村振兴、基层党建、…

加强漳州市乡村人才振兴八条措施

一、选聘乡镇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员。公开招募一批漳州
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乡镇担任党建指导员、科技服务
员,聘用服务年限 3 年,协助做好乡村振兴、基层党建、巩固脱
贫攻坚成果、基层治理等工作,享受与新录用公务员同等月工资
待遇,由同级财政支出。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设置专门岗位,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为
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未被聘用者,可与用人所在乡镇续签 1 次为
期 2 年的过渡期劳动合同。续聘期间,可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

二、加大乡村青年人才创业扶持。积极引导大中专毕业生返
乡创业,所创办企业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6
个月以上的,由创业地给予 10000 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对吸纳
本市户籍人员就业 3 人以上(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按吸纳就业的人
数,给予每人 1000 元、总额不超过 3 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注重发挥优秀青年人才创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每年在市级青年人
才优秀创业项目遴选中增设 10 个“乡村振兴青年人才优秀创业
项目”,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 10 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加强乡村人才激励培养。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大力培养高素
质农民。每年遴选 20 名“漳州市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名给予
3 万元的奖励。农业科技人员以科研成果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农
民合作社的,可按规定享受人才津贴或增值部分利益分配。每两
年举办一次全市乡村振兴职业技能竞赛,对参赛成绩合格以上选
手直接认定相应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对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可
按规定认定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技能等级。

四、推行事业单位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支持事业编制在县
域范围内统筹调剂使用,在基层教育、卫生等领域实行岗编适度
分离,进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对新聘事业人员实行
“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县管校聘”,在聘用工作期间享受基
层单位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对服务满 5 年的工作人员,经考核
合格,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可回到县级单位工作。

五、推动教育人才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积极实施“银发计
划”,引导退休教师到基层一线开展支教活动,充实乡村教师人
才队伍。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聘期内可在县域乡镇义务教育学校间合理流动,推行县域义务教
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盘活存量人才活力。自 2022
年起,新聘用的教师与乡镇基层学校签订不少于 5 年的聘用协
议,在服务期内按照专科、本科、硕士等不同学历层次,分别
给予 3 万元、6 万元、9 万元的安家补助(试用期考核合格申
领 50%,工作满四年申领 50%,未满服务年限调离乡镇工作的应
全额退还安家补助),所需资金从属地人才发展专项经费支出。
每年遴选 20 名“漳州市优秀乡村教师”,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给予每人 10 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六、引导卫技人才资源向基层一线集聚。对基层医疗机构招
聘医学毕业生,可适当降低学历层次要求,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
制,也可以采取专项公开招聘方式进行,采取更加简便有效方式
补充急需紧缺人才。自 2022 年起,新聘用的卫技人员与乡镇卫
生院签订不少于 5 年的聘用协议,在服务期内按照专科、本科、
硕士等不同学历层次,分别给予 3 万元、6 万元、9 万元的安家
补助(试用期考核合格申领 50%,工作满四年申领 50%,未满服
务年限调离乡镇工作的应全额退还安家补助),所需资金从属地
人才发展专项经费支出。每年遴选 15 名“漳州市优秀基层卫技
人员”,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每人 10 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七、支持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深入实施“千名科技特派员
挂千村”计划,加大各类专业人才服务基层力度。从 2021 年起,
每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
满后到基层锻炼,锻炼时间为 1 年。实行“凡晋必下”制度,把
基层服务经历、贡献和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考核指标。城镇
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应分别具有半年或累计 2 年以上农
村学校工作经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师晋升中级职称另行规
定)。县级公立医院卫技人员在晋升副高职称之前,应有到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帮扶累计满一年及以上时间。

八、创造良好乡村人才生态。将符合条件的服务乡村振兴的
高层次人才纳入服务“绿色通道”,全面落实服务专员制度,提
供“一对一”代办服务。各县(区)、乡镇要建立乡村振兴人才
工作站,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
对接、业务办理等服务。有条件的县(区)可依托乡土人才信息
库建立“乡土人才超市”,畅通土专家、“田秀才”为农民提供种
养技术等服务的绿色通道。
咨询部门:市委人才办(0596-2026768)

                                                               文章来源:漳州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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